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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赣州市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

文章来源:转载[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5年5月21日 点击: 字体大小:【

                                      (2013年12月31日中共赣州市委四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中共江西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以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总体要求

  1.深刻认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改革开放是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高举改革旗帜,总揽发展全局,作出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改革范围之广、力度之大、措施之实前所未有,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勇于担当的政治勇气和驾驭全局的政治智慧,标志着我国改革开放事业迈入全面深化的新阶段,对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里程碑意义。

  改革是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根本动力和必由之路。随着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战略深入推进,特别是《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其系列配套文件的出台实施,赣州经济社会呈现稳中趋好、好中趋快的发展势头。同时必须清醒看到,赣州后发展、欠发达的现状仍未根本改变,思想不够解放、市场化程度不高、体制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仍较突出,改革发展任务十分艰巨。因此,必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谋划、全面深化各项改革,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抢抓机遇,勇于担当,努力走出一条欠发达地区改革开放、振兴发展的新路子。

  2.明确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战略部署,坚持发展为先、生态为重、创新为魂、民生为本,把全面深化改革贯穿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全过程,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解放思想,凝聚共识,坚定信心,正确、准确、有序、协调推进改革,着力打造改革创新先行区。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若干领域走在全国、全省改革前列,形成具有赣州特色、切实可行、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奋力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加快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赣州,努力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突出解放思想,勇于创新。下决心冲破陈旧观念障碍,突破利益固化藩篱,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必须着眼振兴发展,先行先试。充分发挥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中央企业对口帮扶等优势,跟踪对接国家部委深化改革举措,努力争取更多领域改革在赣州破题开篇、探索实践。必须注重统筹兼顾,重点突破。毫不动摇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立足市情,突出问题导向,找准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抓住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突破,协调推进。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从人民群众最期盼的领域改起,更好实现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

  二、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3.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国有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引入大型民企,推动开放性市场化双向重组联合。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支持非公有制资本通过股权并购、认购可转债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推动一批政府性投融资平台公司改组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同样接受法律监督。

  4.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资本重点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有序退出竞争性行业。加快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推动股权分散化、股本多元化,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实现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加快推动国有企业战略并购、重组整合,打造一批实力强大、主业突出、效益良好的国有企业集团。加快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创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产为主转变为管资本为主。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和绩效考核,逐步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增加市场化选聘高管人员比例,全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强化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和职务待遇。

  5.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创新发展。加大力度制定并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和负面清单制度,坚持“非禁即入”,清理和废除各种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降低准入门槛,引导非公有资本通过合作设立基金、参股换股、合作经营、民办公助、特许经营等途径进入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用事业等领域。严禁和整治各种乱摊派、乱收费、乱检查、乱处罚行为。

  6.推进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探索建设集中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进稀有金属、金融资产、环境能源产品、特许经营权等公共资源及股权、债权交易,完善政府性采购、招投标等制度,逐步探索政府补贴、扶持资金、环境能源指标等的配置功能。加快各类要素市场建设,发挥资源配置、价格发现、降低成本、规范秩序、统一结算等功能。加快重组稀有金属交易所,打造我国南方重要的稀有金属交易和定价中心。建设线上线下相衔接、仓储物流配送相配套、电子商务与实体经营相融合的脐橙交易中心,探索建设面向国内外、辐射周边省市的特色农产品交易平台。探索建立服务电商企业和网络小贷的互联网信用信息集中管理平台。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管理体制,逐步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把更多定价权交给市场。

  7.推动金融改革创新。加快建设赣粤闽湘四省边际区域性金融中心。争取重组设立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设立地方法人保险公司、信用保证保险公司等。加快农信社改制农商行步伐。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投资基金、金融及融资租赁公司、汽车及消费金融公司、财务公司、第三方支付等创新型机构。积极发展民间资本管理公司、金融保理公司和民营银行。支持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或民营银行。开展社区性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试点。探索组建辐射周边省市的小贷公司融资中心。积极建立服务全省的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和家具、百货等行业性结算中心。探索建设服务全省的金融资产登记确权中心。完善风险补偿及担保机制,扩大银行间市场融资规模,支持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融券,积极发展PPN(定向私募债)、REITS(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探索各类基于资产的众筹融资产品创新。把握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方向,积极引进全国性证券公司到赣州设立分支机构,支持更多企业通过IPO(首次公开募股)、并购重组和境外上市等多种渠道上市融资。用好用活证监会拟上市企业审核“西部绿色通道”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加快对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推动一批企业挂牌融资。发展网络小额贷款公司,重点引进和发展拥有客户大数据资源的电商、百货、家具等企业设立互联网小贷公司。发展普惠金融,健全市县金融服务体系,扩大服务半径,探索设立小微企业及社会征信平台、合法合规的“P2P小微融资服务平台”,发展动产抵押监理等中间业务。

  8.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创新产业发展体制机制,完善产业扶持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构建特色鲜明、结构合理、集约高效、环境友好的现代产业体系。建立政府性产业投资引导母基金,撬动保险、社保资金及私募股权、私募基金等资金,扶持培育特色优势主导产业。改革工业园区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产业发展协作机制、利益分享机制。建立高效的要素投入产出考评机制,提高产业项目的单位土地产出效益。深化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打造全国服务业发展示范基地。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打造世界最优质脐橙产业基地和全国重要的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基地。

  9.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强化科技创新升级,建设多层次协同创新平台。加快创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推进国家脐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离子型稀土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规划建设赣州科技商务区(TBD),打造创新驱动发展的先行区。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发展企业主导、市场导向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引导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校推进重大科技协同创新项目。建立健全企业科技创新先投入后补助机制,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强产品研发和成果转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技术转移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

  三、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

  10.深化政府机构改革。统筹党政群机构改革,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科学规范部门职责,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加快形成精简高效的地方政府组织体系。按照上级统一部署,2014年三季度基本完成市、县政府机构改革任务。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减少机构数量和领导职数,从严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总量,降低行政成本。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健全政务公开和新闻发布制度,提高政府运行透明度。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步伐,推动公办事业单位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建立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深化社会组织管理改革,实现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推进乡镇管理体制改革。

  1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抓好“接、放、管”,接好中央、省下放的审批事项,把该放的权力放到位,把该管的事项管到位。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企业投资项目,除涉及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列入目录规范管理,并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削减资质认定项目,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逐步改为认缴登记制,推动属地管理制改为“县域通办制”。对有条件的县(市)和省、市级示范镇,研究分别给予部分市级、县级审批管理权限。健全市县乡三级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并逐步向村(社区)延伸。加强行政审批绩效管理,推行并联审批模式,完善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建设“赣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将市、县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实施即时电子监察。出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办法,制定基本公共服务购买目录,对政府新增的、临时性、阶段性公共服务事项,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原则上都要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

  1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逐步建立公共财政、政府基金、社会保险和国有资本经营等全口径预算体系。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行项目预算滚动管理。强化预算监督,健全预算信息公开制度,推进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规范政府举债行为,逐步实现政府债务统一扎口管理,建立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建立健全偿债准备金制度,完善债务成本管控和偿债机制。探索开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用好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规范招商引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涉企、涉农规费清理力度。密切关注营改增全面推开后地方税体系改革,争取国家在赣州开展稀土资源税改革试点,推动稀土废弃物纳入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目录,探索建立房地产保有环节征信体系。

  四、构建开放型经济新格局,提升开放水平

  13.创新完善开放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市场化招商新模式,坚持引资与引智、引技联动,产业链招商、基地化招商、网络化招商并举,着力跟踪承接产业集群和产业链转移。利用好各类经贸活动和展会平台,着力引进央企和大型民企落户。积极发展总部经济。着力引进和扶持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财税贡献率、低碳型产业项目,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鼓励在外赣商返乡创业。大力营造全面开放的良好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和人文环境,打造周边省市最具活力、最富商机、最低营商成本的开放高地。

  14.加快建设战略性发展平台。加快赣州综合保税区建设。高标准规划和建设章康新区。发挥赣州与台湾深厚历史渊源和交流合作独特优势,建设赣台经贸文化合作创新试验区。加快推进瑞兴于经济振兴试验区、赣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三南”承接加工贸易转移示范地等平台建设。支持赣州、龙南、瑞金3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提质增效,在对外开放领域率先先行先试。

  15.开展全方位对内对外开放合作。扩大对外开放领域,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商贸、物流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建设赣州、瑞金、龙南无水港和赣州航空港。强化与珠三角、厦漳泉、长三角等沿海地区的经贸联系,推进赣闽、赣粤产业合作区建设。打造以赣州开发区为核心,以龙南、瑞金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支点,以赣州“三南”至广东河源、瑞金兴国至福建龙岩产业走廊为两翼的“一核两翼”开放合作新格局,积极融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密切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海峡西岸经济区等周边重要经济区的协作互动。深化与台港澳地区在农业、环保、电子信息、金融及服务贸易等领域的合作交流。

  五、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16.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科学运用贴息、奖补等方式,培育壮大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新型职业农民队伍。鼓励农村土地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创新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方式。鼓励发展农村股份合作、专业合作、劳务合作、投资合作等合作形式,开展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扶持发展一批示范性合作社。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制定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合作社和财政补助形成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管护的实施办法,引导合作社承接财政项目资金。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支持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鼓励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现代种养业和农产品加工、销售、服务业。支持各种经营主体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建立农业产业化示范区。采取财政扶持、税费优惠、信贷支持等方式,大力发展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竞争充分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17.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力争2015年底前实现全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全覆盖。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资产、农村水利设施等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建立增值收益分红制度。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权利,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推动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在尊重农民意愿和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引导有条件地方的农户将集体资产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成股份合作社股权。按照中央统一安排,在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的前提下,慎重稳妥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集体资产抵押、担保、贷款办法。开展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试点。培育农村产权交易及管理的中介服务机构,依托产权交易中心,建立城乡一体、开放、竞争、规范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四荒地”经营权、农村养殖水面承包经营权、农村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农村生产性设施使用权等产权纳入交易范围。深化征地制度改革,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探索留地安置、产权安置等多种安置方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补偿、住房、社保、就业培训等方面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探索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动态评估、调整和修编机制,创新规划用途管制和耕地占补平衡新机制,探索开展精品果园用于耕地占补平衡试点。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保证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18.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积极放开中心城区落户限制,全面放开县城和建制镇落户限制,探索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构建覆盖常住人口的城镇公共服务体系,把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住房租赁补贴制度。科学统筹学校布局与建设,方便进城农民子女就近入学,让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并纳入普惠型学前教育和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范围。探索建立引导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的机制,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家庭的土地财产收益。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

  19.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构建经济充满活力、生活品质优良、生态环境优美的赣南城镇群,建设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树立“全域规划”理念,加强城乡规划引导,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利用、城乡规划等各类规划相互衔接。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协调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推进赣县撤县设区,推动赣县、上犹、崇义与赣州中心城区同城化发展,提高中心城市首位度。推进龙南撤县设市,加快瑞金、龙南市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推进撤乡改镇。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示范镇建设。加快储潭等统筹城乡发展试验区建设。探索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建设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提高城镇现代化管理水平。

  深入推进扩权强县改革,完善扶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更多发展要素向县域倾斜,最大限度让利松绑。建立县域发展成果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各地错位竞争、差异化发展,形成各具特色的经济增长板块。

  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提升文化软实力

  20.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加快转变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职能,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理顺党政部门与其所属的文化企事业单位关系。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原则,创新文化行政管理方式。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设立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探索建立主管主办制度与现代企业出资人制度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完善互联网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健全网络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加强对网上有害信息、网络谣言的整治。规范传播秩序,做强主流媒体,整合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资源,推进广播、电视两台合并,组建赣南传媒集团。加强政务微博建设,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

  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企业,支持各种形式的文化企业发展。建立多层次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重点发展图书、电子音像制品、演出娱乐、影视剧、动漫游戏等产品市场,加快培育产权、版权、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鼓励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源相结合,探索建立文化产权交易所,健全文化中介机构。积极扶持民间博物馆建设。

  21.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建设,推动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立文化惠民项目建设的群众评价与反馈机制,推进文化惠民项目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探索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组建理事会,吸纳社会各界参与管理。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

  22.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理顺旅游景区管理体制,推进旅游资源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分离,吸引和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旅游开发。出台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将红色故都、客家摇篮、江南宋城、东江源头打造成海内外有广泛影响的旅游品牌。加快文化配套集约化,推动零散旅游景点有机整合,引进战略投资者参与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争取列入国家智慧旅游试点城市,形成在全国有影响的区域性旅游集散中心和旅游目的地。大力实施国家旅游扶贫试验区建设,建设全国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示范基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七、推进社会体制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

  23.促进教育综合改革试验。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促进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改善边远艰苦地区基本办学条件,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阶段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改革发展,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加强校地合作交流,推动驻市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优化专业结构,定向培养服务现代产业体系的紧缺人才。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分类招考或注册入学,推行中职高职对接培养。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强化教育督导,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创新教师资源配置管理,推进校长教师定期交流轮岗。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办学,促进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协调发展。全面推进落实省部共建赣州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打造人力资源强市和区域性人才高地。

  24.健全就业创业和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机制。完善支持就业创业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均等化水平。规范招人用人制度,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建立失业保险征缴和调剂金激励机制,适当扩大失业保险基金在求职、培训、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方面的使用范围。完善就业失业信息监测制度,建立就业应急预警机制。加大创业扶持力度,逐步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

  促进居民增收与经济增长同步,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保护劳动所得,健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由要素市场决定的报酬机制,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推进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健全工资决定、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健全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完善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逐步提高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等特殊津贴补贴标准。积极争取落实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25.完善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统一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办法,实现完全失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建立养老保险待遇的正常调整机制,逐步缩小养老金计发差距。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引导工业园区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整合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开展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试点。调整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健全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完善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三位一体”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探索实施残疾人集中式安居、就业和康复,加快形成以“社会融入”为核心的新型残疾人福利体系。

  26.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继续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和救助制度,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市级统筹试点。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完善基本药物目录和基本药物采购配送机制,将基本药物制度向二、三级医疗机构有序延伸。探索建立全市集中统一的药品交易市场。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人事薪酬制度。取消以药补医,实行医药分离,理顺医药价格,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探索建立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医疗的就医格局。允许医师多点执业,允许民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落实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27.创新扶贫开发机制。着力实施《赣州建设全国革命老区扶贫攻坚示范区发展规划》,以罗霄山片区扶贫带动全域扶贫。用足用活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政策,健全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扶贫开发格局。建立特困农户兜底式扶贫保障机制,探索设立扶贫救助专项基金。积极探索金融机构参与扶贫开发新机制,扶贫产业专项资金可用于贫困农户贷款担保、贴息。健全贫困人口识别、动态管理和统计监测制度。建立精准扶贫、扶贫到户、定点扶持、结对帮扶的工作机制。创新扶贫资金分配、监管和考核机制,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28.完善社会治理体制。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不断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构建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评价体系,推行“阳光信访”,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完善涉法涉诉救助资金制度。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推进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加强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建立健全特殊人群救助救济制度。提高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开展公益服务和中介服务的能力,支持发展志愿服务组织,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时直接依法申请登记。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密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八、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构筑南方地区重要生态屏障

  29.完善生态环境源头保护和治理制度。全面落实好主体功能区规划,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和形态,落实用途管制,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和差别化的区域政策体系,严守生态红线。积极探索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逐步建立生态补偿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制度。争取国家尽快实施东江源等跨流域、跨地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争取建立生态补偿横向转移支付制度。探索设立东江源头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争取在“三南”地区设立国家公园。对水流、森林、山岭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水土资源、环境容量实行限制性措施。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实施“净空”、“净水”、“净土”工程。建设中心城区新水源地。不断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启动低质低效林改造试点。

  30.健全生态环保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完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机制,健全部门协调联动的环境综合管理体系,创新跨区域流域联防联治工作机制。建立乡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切实保护林业生态。完善重大规划和重大决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时公布环境信息,健全举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全面落实节能减排责任,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强对重点领域监管,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严格实行区域和企事业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格生态环境损害的赔偿制度和依法追责制度。完善经济发展考核奖惩机制,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生态指标的权重,依据主体生态功能区规划进行分类评价。

  31.打造生态文明先行区。抓好国家低碳城市试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推进赣州开发区循环化改造。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坚持使用资源付费和谁污染环境、谁破坏生态谁付费原则,加大差别化资源价格和惩罚性资源价格实施力度。研究建立稀土企业可持续发展风险准备金制度。推进生态资源商品化、资本化,建好用好赣州环境能源交易所、中国南方(赣州)林业产权交易中心,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完善排放指标有偿使用初始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九、加强民主政治制度建设,提升依法治市水平

  32.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完善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制度,各级政府在出台重大决策前向同级人大报告。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完善人大工作机制,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备案审查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务,充分了解、掌握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诉求。

  33.完善协商民主制度。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积极推进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有序组织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和民主听证会、民主恳谈会等形式的民主协商,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完善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直接向市委提出建议制度。加强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健全政协委员联络机构,完善委员联络制度。

  34.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畅通民主渠道,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建立健全居民、村民监督机制,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扩大院落自治、业主自治等民主形式,积极培育社区理事会、监事会等自治组织,完善民情恳谈、社区听证、社区论坛、社区评议等对话机制。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加强社会组织民主机制建设,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

  35.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制定法治建设规划,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争取成为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合理界定执法权限,推进综合执法,建立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推行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支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推行司法公开,广泛实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落实对违反法定程序干预执法办案问题的登记备案报告、通报和处理制度。推动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健全社区矫正、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制度,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

  36.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深化县(市、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全面建立廉能风险防控机制。

  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委负主体责任,各级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加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基层纪检组织建设。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

  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政治保证

  37.加强组织领导。市委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涉及全市重大改革措施的研究制定、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建立市领导牵头负责机制,制定年度改革计划,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主体,有效落实重大改革事项。加强各级党委领导班子建设,健全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改革的能力。健全工作落实责任制、跟踪督办、绩效考核评价和问责追究机制。建立常委会调度改革工作制度,定期对重大改革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督查调度、考核评价。创新基层党建工作,研究制定党员退出机制,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改革事业。鼓励基层和群众大胆探索,及时总结经验,发挥以点带面作用,进一步营造大胆试、大胆闯,鼓励改革、宽容失误的社会环境。大力支持和加强驻市部队、后备力量建设,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作用,齐心协力推进改革。

  38.强化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注重在深化改革主战场培养、识别、选拔、任用干部,真正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拔出来、使用起来。强化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选拔任用干部中的权重和干部考察识别的责任。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办法,区分实施选任制和委任制干部选拔方式,拓宽事业编制身份优秀人才进入党政干部队伍渠道。完善对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评价办法,规范对县(市、区)、市直单位党政正职进行述德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加大干部交流和轮岗力度,畅通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渠道。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深入推进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实施赣南苏区人才发展计划,广泛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到赣州创业发展。

  39.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深化干部下基层“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不断完善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双向全覆盖”、常态化工作机制。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坚决纠正“四风”。改革会议公文制度,改进会风文风。健全严格的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楼堂馆所建设。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防止利用公共权力或自身影响谋取私利,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持续开展干部队伍“治庸、治懒、治散”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优良的作风把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全市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埋头实干,不断开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新局面,为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中共赣州市委

                                                                                                 201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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