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做到“廉洁奉公、安全生产、质量第一。” 全南公路分局结合工程建设项目的实际,开展工程廉政建设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公路部门基层单位腐败现象的发生,收到预期效果。
一是健全监察机制。全南公路分局成立了赣州市普通国省道养护大中修工程建设项目办。项目办设立了纪检监察及专职监察员岗位,对全南公路分局承担项目法人的建设项目进行全程监控,落实与其他参建单位廉政合同的签订,参与项目的每个关键节点。
二是健全完善内部规范化管理机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层层签订责任状,并公开廉政承诺;制定完善《工程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保证体系》,提高办事效率,杜绝和避免行政不作为、不规范行为。坚持做到工程合同与廉政合同同步签订,质量监督与廉政监督同步进行,工程建设与廉政建设同步验收,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三是健全完善公路建设资金监督管理机制。严格执行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制度,以及基本建设财经纪律,杜绝做假账和设立小金库等行为。
在工程项目管理上,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廉洁工程,修文明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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